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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长评荐文4】【周叶】信使 by 雷小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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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名&作者:信使 by  @雷小菜 

类型:架空向,前世今生

篇幅:中篇he完结

文评 from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菜吹



菜总应是世外高手,身怀武林绝技,飞花摘叶皆可伤人。读《信使》时,初只觉文字平静清淡,意蕴深远,哪知道比片鱼的刀还锋利,又比绣花针还细,扎在身上不觉痛,反应过来才发现淋淋漓漓流了一地血。


这本书给我触动如此之深,以至于听到题目就鼻酸眼红。死生契阔已足以让人动容,何况在这个故事里,绵绵爱意跨越了几千年光阴。前世情愫朦胧,月下梅影浮动,周将军舞剑,叶王爷抚琴应和,眼神翩跹追逐,比水彩画的笔触还要柔和。可心事不曾挑明,画未绘完笔先折,将军出征战死,只留王爷空对落花残雪,遥遥夜夜宿未央。


都说年少的爱恨情长当不了真,时间一冲就没了影,若真是这样也好!至少王爷余生可过得快活些。自从将军走后,王爷一腔深情无处可付,于是闲时酿酒,酩酊时心头涌起海啸般的酸楚,也可归咎于酒味苦涩。混混沌沌捱过了十年,哪想到王爷生了场大病,记忆又回到了将军出征北疆之时,心头万般挂念,研墨提笔写信,却收不到心上人的半点音讯。日升月落雁不回,可惜了一句句盼复盼复。


隔着生死,千封锦书空投,没个着落。


一个人的执念能有多深?叶修病逝以后,魂魄留在地府等着周泽楷一起转世,阎王劝不动他,只得派了个差事,让他上穷碧落下黄泉给别人送信。在度过了漫长到忘记自己姓名的岁月后,某一天,叶修飞到了周泽楷的窗前,送出了几千年前自己亲手所写的信笺。


在时间的荒野里走失了这么久,他们的红线终于重新缠在了一起,这次总算是缠得紧了,还打了个同心结。


比起前世的故事里随处可见的玻璃渣,今生的故事要活泼几分,至少不用屡屡中途暂停去寻纸巾,也不用竭力深呼吸担心自己喘不过气。周老师用零食和烟把叶修拐进了家,好吃好喝地养着他。当一块一块拼起了前世的记忆后,周泽楷抱紧了身边人,再也舍不得松开了。然而这拥抱迟来了太多年,叶修都忘记了自己姓甚名谁,哪还记得他是谁。


浩浩几千年,沧海都换了桑田,再坚固的石头也会被风吹雨打蚀穿了,何况记忆。过往的一桩桩事情都如云雾般散在了荏苒时光里,最后只留周泽楷这三个字凝成了心尖血,其余一概忘了个干净。


直到他们一起旅游去了北疆,看到了簇拥的梅花,那是王爷几千年前为了纪念将军而栽下的,如今开得漫山遍野都是。纵我不在,天地也会替我记得这份情谊。


叶修终于想起来了,站在落英缤纷里对周泽楷笑,让我好等。


没有比这更圆满的结局。


再夸夸菜总。菜总很擅长埋伏笔,前文几句寥寥白描,或者俏皮的笑点,后面都成了淬了毒的箭。例如前世,叶修心悦周泽楷时,京城的玉兰比月光还皎洁,一树一树开得热闹。分开之后,这花就成了白惨惨的绢花,沉沉低低压在枝头,像一团一团的缟素。


又例如今生,周泽楷看到连绵的万家灯火,总觉得亲切非常,似乎这微光是心之所向。读到后来,才知道他前世曾顺着家家户户的灯笼光,才得以魂归故里,见了叶修最后一面。


幸好,几千年前无处可寄的信,今生终于到了有情人手中。没有战祸,没有阻隔,他们可以平安喜乐,相守白头。


要如何形容他们的感情,我才疏学浅,只得借用《廊桥遗梦》里的一句:天上人间,爱能有多深,他们就爱得多深。


笔力不足,评不出原文十分之一的美好,若能吸引三两读者去品一品《信使》,也算是心满意足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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